同婚合法!
呂秋遠:你當初的選票決定總統,更決定大法官!
2017/05/25 09:58
(更新時間: 2017/05/25 12:26)
▲圖/翻攝司法院網站
1.「民法」的婚姻規定,並沒有讓同性別的二人,為了經營生活,
成立親密與排他關係,而有安排,這部分已經違反憲法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。
2.大法官要求立法院等機關,應該在108年5月以前,完成法律修正,
然而究竟要制訂專法,或是修改民法,大法官並沒有表示意見。
3.如果立法機關對於立專法或是修改民法,一直沒有共識,這時候同性別的二人,就可以依照現行民法規定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
4.婚姻是一項選擇權,有選擇是好事。歡迎進入婚姻制度,體驗第二人生。
5.感謝祁家威先生,您真的辛苦了。
6這次的釋憲結果,代表我們希望可以透過法律的修正,逐漸帶動所有人正視社會上隱形的歧視。我衷心的期待,對於婚姻,每個人都可以有選擇權。至於摩天輪,對不起,還沒輪到你。
7.這是性別平權的重要里程碑,但是未來還很長。性別平等教育,是落實反性別歧視的重要角色,請不要放棄治療。
8.這次的釋憲結果告訴我們,你的每一張選票,都很重要。當時的選票,決定那時的總統,決定現在的大法官。
9.我的祭品會在暑假以後開始供奉,主題會再公布,演講會邀請有趣的來賓共同參與,不會只有我,所有經費我會支出,請不要搶著付錢。雞排要不要切要不要加辣通通都有,珍珠奶茶可以無糖去冰,但不可以換冰咖啡。
10.台灣做到了,我們是亞洲第一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,但是修法尚未成功,同志仍須努力。請支持修訂民法,不要專法。
●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,不代表TVBS立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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